第四章 任 务
第十五条 东北五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体将建立用人单位动态资料信息库,便于毕业生查询;同时将建立毕业生动态求职信息库,便于用人单位查询。
第十六条 东北五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体将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心态、薪资、职业倾向等方面的调查,为各界用人单位提供咨询服务;组织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,了解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,收集社会对高校毕业生专业设置、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生培养部门,促进高校教育、教学改革。
第十七条 东北五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体经费由协作体会员高校共同承担。
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五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体负责解释